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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检说法 | 保护野生动物 守护地球家园
时间:2020-06-05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 

 

唐山电视台直播50分&路南区人民检察院一起来说法: 

猫、狗、鱼、兔子……这些常见的宠物有人已经觉得不稀奇!近几年,很多人玩起了另类宠物,如蛇、龟、蜥蜴等。甚至有人养起了猕猴,不过,需要提醒您一句,养宠物前一定要了解清楚,切勿碰触法律禁区。 

案情摘要


     黄某是一位90后父亲, 3岁大的儿子对猴子十分喜欢。爱子心切的黄某网购以人民币1万元购得猕猴幼猴两只、一公一母。后发现猴子有攻击性,不适合孩子玩,黄某通过网上联系到买主准备以2万元的价格卖掉,在南湖龙泉寺附近交易过程中,被接到举报的森林公安民警当场抓获,现场起获的两只猕猴于当晚被送到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。 

     经鉴定,猕猴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。检察机关以被告人黄某涉嫌构成非法收购、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提起公诉。鉴于黄某自愿认罪认罚,有悔罪表现,检察官对其提出了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。最终,法院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八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  

 

检察官点评 

没有买卖,就没有伤害。黄某的行为对儿子来讲是溺爱,对猕猴来讲却是伤害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,构成非法收购、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应当依法予以惩处。本案警示大家:保护野生动物,守护地球家园,我们每个公民都义不容辞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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