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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南区首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开庭审理,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!
时间:2018-08-24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 

 

 

  

8月22日,被告人王某、党某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在路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,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孙岩同志亲自办理并出庭支持公诉。该案系路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首例公开开庭审理的“恶势力”犯罪案件。 

 

经依法审查查明,2017年以来,王某经营的多家搬家公司,在唐山市路南区、路北区给客户搬家过程中,多次授意党某、于某等人,低价招揽客户,待货物搬到地点后,以不加价便不卸车相要挟,迫使客户支付协议价格数倍的搬家费用,得款后,王某与党某、于某等人将非法所得五五分成,社会影响极其恶劣。 

 

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,提升路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质量和效率,侦查机关以强迫交易罪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后,孙岩检察长亲自办理该起“恶势力”犯罪案件。他亲自阅卷、亲自提讯,认定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方面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并不是为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的合理加价,其行为更加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,决定依法变更罪名。该案仅用两天时间就提起公诉。 

 

 

 

 

“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。很多群众反映强烈、深恶痛绝的社会痼疾都是以王某等人这种‘恶小’方式存在的。对他们依法严惩,势在必行。”孙岩检察长在公诉意见中提到。 

  

庭审过程中,孙岩检察长根据法庭调查情况对犯罪嫌疑人灵活讯问,分组出示证据,在2名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情况下,通过证据的关联对犯罪行为进行有力的揭露,在辩论中与辩护人针锋相对,有理有据,对辩方出庭作证证人进行询问,严谨地论证了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,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。案件经过3个多小时的公开开庭审理后,鉴于案件复杂,法庭将择日宣判。 

 

此次涉恶案件由检察长全程办理,充分彰显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勇于担当、敢于亮剑的坚定决心。下一步,该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,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指示,进一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,坚决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任务,保障人民安居乐业、社会安定有序、国家长治久安,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、满意度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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