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4-04-09 作者: 新闻来源: 【字号:大 | 中 | 小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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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在今后的人生之路上,我将更加懂得感恩,感恩检察院的叔叔阿姨们,是你们用母亲般的胸怀温暖了我,使我这颗迷失的心重新看到了光明......”近日,未成年人蒋某给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袁琳琳写信,讲述自己学习和生活的点点滴滴。 一纸信笺,纸短情长,蒋某向案件承办检察官袁琳琳副检察长敞开心扉,字里行间充满了感恩和对未来的希冀,那么,究竟是怎样的故事,让这个迷途中的少年重新找回了自己呢?  2022年11月,蒋某伙同他人盗窃摩托车一辆,价值20000元。在办案过程中,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蒋某是因哥们义气实施的盗窃行为,但案件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蒋某应当受到刑事处罚,承办检察官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让罪错未成年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为他们培植一条全新的人生之路,才能充分释放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效能,为此承办检察官对蒋某进行了充分的社会调查,了解其成长经历、性格特征、家庭情况等,认为蒋某犯罪主观恶性不大,具有偶然性,最终于2023年12月,对蒋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,考验期6个月,并联合社工机构成立帮教小组,为其量身定制帮教计划。考验期内,蒋某进入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,在校期间,承办检察官对蒋某时刻关注,定期了解蒋某的心理情况,并送去棉衣棉鞋等生活用品。同时,经过上级院联合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,针对蒋某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方案,帮助其重塑自我,开始新的生活。学习期满后,承办检察官又有了新的思考,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,让罪错未成年重新融入社会?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,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、感化、挽救,涉及多领域、多部门,需要更多社会力量的支持,为此,承办检察官能动履职,经过与各个企业的沟通协调,蒋某进入知名企业学习烘焙技能,最终,蒋某重拾信心,找到了自己的人生方向,励志改过自新、积极向上、有所作为。“通过检察官叔叔阿姨们的精心教育和帮助,使我重新认识到自己,虽然曾犯过错误,但我有决心和信心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......”未成年人因其认知偏差和心理特点,可能会误入歧途,构建专业化、社会化、全方位的未成年检察社会支持体系“全力保护每一个孩子”是未检工作者始终坚持的信念,延伸检察职能,高效释放司法保护“温暖”,是每一名未检人义不容辞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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