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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南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
时间:2018-06-29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2017年路南区人民检察院预算公开内容

 

一、主要职责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部门职责-工作活动绩效目标

151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检察院

单位:万元

职责活动

年度预算数

内容描述

绩效目标

绩效指标

评价标准

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

 

通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,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。

有效预防和依法严惩职务犯罪

 

 

 

 

 

  查办职务犯罪

 

参与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;指导全县在逃职务犯罪案件追逃追赃工作,推进全县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。组织指挥或参与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;分析全县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,提出对策;承办检察院反贪反渎工作中重大、疑难问题请示;研究制定全县反贪反渎检察业务工作细则、规定;指导全县在逃职务犯罪案件追逃追赃工作,推进全县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。

完成指挥或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,提高案件起诉率、判决率;完成追逃、追赃任务,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,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。

案件起诉率

 

 

 

 

查办大要案比率

 

 

 

 

  预防职务犯罪

 

履行检察机关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能,采取多种方式,预防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。

以个案预防、系统预防、专项预防、预防调查等多种形式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。

举办联合预防专项行动次数

 

 

 

 

举办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次数

 

 

 

 

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次数

 

 

 

 

检察监督

 

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、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、监狱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,依法实行法律监督,维护司法公正。

通过行使检察权,惩罚犯罪活动,保护国家安全,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  侦查监督

 

侦查监督职能的行使贯穿刑事立案到侦查终结全过程。主要包括审查逮捕、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等职能。

保障人权、维护司法公正,有效提高批捕、批准立案、批延准确率。

侦查监督完成率

 

 

 

 

批捕错误率

 

 

 

 

批准立案错误率

 

 

 

 

批延准确率

 

 

 

 

  公诉和审判监督

 

审查起诉;对上诉、抗诉案件及再审案件进行审查;出庭支持公诉

全面审查案件事实,核实证据,依法提起公诉、出庭提出审查意见,提高公诉案件审结率、出庭意见采纳率。

提起公诉完成率

 

 

 

 

公诉案件审结率

 

 

 

 

出庭意见采纳率

 

 

 

 

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

 

 

 

 

公诉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

 

 

 

 

 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

 

依法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,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,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

有效实施民事案件审判监督,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,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。

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

 

 

 

 

检察建议采纳率

 

 

 

 

  刑事执行监督

 

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,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,维护监管秩序稳定,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,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。

保障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依法有序进行。

全市排名

 

 

 

 

全省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情况

 

 

 

 

 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

 

办理并指导全县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工作,依法履行立案监督、侦查活动监督、审判监督、执行监督职能;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工作;依法保护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。

完成移交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监督任务,有效实施未成年人人案件审判监督,法保护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。

侦查监督完成率

 

 

 

 

批捕错误率

 

 

 

 

批准立案错误率

 

 

 

 

出庭意见采纳率

 

 

 

 

公诉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

 

 

 

 

  司法辅助

 

保障办案安全、负责全县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授衔和管理工作;开展、规划和指导全县检察机关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、鉴定、审核等工作。

加强各项检察辅助职能,为检察业务提供有力保障。

工作完成率

 

 

 

 

检察鉴定准确率

 

 

 

 

控告和刑事申诉检察

 

组织和指导全县控申部门受理来信来访、举报、刑事申诉、国家赔偿、司法救助工作,受理民事监督案件,办理县院管辖的信访、举报案件、刑事申诉案件、国家赔偿、司法救助案件以及上级机关交办、转办、督办案件。

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,促进司法公正,维护社会稳定

 

 

 

 

 

  涉检信访办理

 

统一受理报案、控告、举报、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,办理对公检法三机关及工作人员阻碍辩护人、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或申诉,办理对本院办案中违法行为的控告或申诉,受理民事监督案件。

构建依法有序信访秩序,及时依法解决群众诉求。

涉检信访案件办结率

 

 

 

 

有效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率

 

 

 

 

  举报管理、刑事申诉及涉检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

 

受理初核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;受理、审查和复查当事人不服的刑事申诉案件;统一办理人民检察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、复议案件,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判决、裁定进行监督,开展司法救助工作。

加强和改进举报工作,保护申诉人合法权益,保护被赔偿人和被救助人合法权益。

举报线索处置率

 

 

 

 

息诉罢访率

 

 

 

 

国家赔偿案件办结率

 

 

 

 

检察事务管理

140.00

承担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工作。

确保全年各项检察工作圆满完成

 

 

 

 

 

  综合业务管理

140.00

确定全县检察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和措施,部署检察工作任务;进行案件质量保证体系建设;开展涉农检察工作;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;进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;加强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监督;统筹进行网络信息化建设;开展检察部门思想政治工作、检察宣传工作、教育培训工作、推进检务公开。

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、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。

各项检察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

 

 

 

 

  综合事务管理

 

组织指导全县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,进行检察装备建设及维护;负责有关案件试听资料证据收集及技术协作工作;配备制式检察服装及法警服装;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。

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检务保障。

各项检务保障工作完成率

 

 

 

 


二、机构设置

 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常委会规格属于副县处级,下设办公室、政治处、反贪污贿赂局、反渎职侵权局、监察室、控告申诉科、案件管理与法律监督办公室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、技术科、预防职务犯罪科、侦查监督科、公诉科、刑事执行监察局、民事行政检察科、法警队、驻乡检察室16个部门。

三、绩效预算信息

1、唐山市路南区检察院2017年度发展规划目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:有效预防和依法严惩职务犯罪。  检察监督:通过行使检察权,惩罚犯罪活动,保护国家安全,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。  控告和刑事申诉检察: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,促进司法公正,维护社会稳定。  检察事务管理:确保全年各项检察工作圆满完成

2、部门职责分类绩效目标

查办职务犯罪:完成指挥或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,提高案件起诉率、判决率;完成追逃、追赃任务,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,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。  预防职务犯罪:以个案预防、系统预防、专项预防、预防调查等多种形式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。  侦查监督:保障人权、维护司法公正,有效提高批捕、批准立案、批延准确率。  公诉和审判监督:全面审查案件事实,核实证据,依法提起公诉、出庭提出审查意见,提高公诉案件审结率、出庭意见采纳率。 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:有效实施民事案件审判监督,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,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。刑事执行监督: 保障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依法有序进行。 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:完成移交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监督任务,有效实施未成年人人案件审判监督,法保护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。  司法辅助:加强各项检察辅助职能,为检察业务提供有力保障。  涉检信访办理:构建依法有序信访秩序,及时依法解决群众诉求。  举报管理、刑事申诉及涉检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:加强和改进举报工作,保护申诉人合法权益,保护被赔偿人和被救助人合法权益。  综合业务管理: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、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。

3、实现本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

查办职务犯罪:参与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;指导全县在逃职务犯罪案件追逃追赃工作,推进全县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。组织指挥或参与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;分析全县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,提出对策;承办检察院反贪反渎工作中重大、疑难问题请示;研究制定全县反贪反渎检察业务工作细则、规定;指导全县在逃职务犯罪案件追逃追赃工作,推进全县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。预防职务犯罪:履行检察机关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能,采取多种方式,预防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。侦查监督:侦查监督职能的行使贯穿刑事立案到侦查终结全过程。主要包括审查逮捕、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等职能。公诉和审判监督:审查起诉;对上诉、抗诉案件及再审案件进行审查;出庭支持公诉。民事行政诉讼监督:依法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,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,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。刑事执行监督: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,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,维护监管秩序稳定,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,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。未成年人刑事检察:办理全县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工作,依法履行立案监督、侦查活动监督、审判监督、执行监督职能;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工作;依法保护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。司法辅助:保障办案安全、负责全县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授衔和管理工作;开展全县检察机关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、鉴定、审核等工作。涉检信访办理:统一受理报案、控告、举报、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,办理对公检法三机关及工作人员阻碍辩护人、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或申诉,办理对本院办案中违法行为的控告或申诉,受理民事监督案件。举报管理、刑事申诉及涉检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:受理初核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;受理、审查和复查当事人不服的刑事申诉案件;统一办理人民检察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、复议案件,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判决、裁定进行监督,开展司法救助工作。综合业务管理:确定全县检察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和措施,部署检察工作任务;进行案件质量保证体系建设;开展涉农检察工作;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;进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;加强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监督;统筹进行网络信息化建设;开展检察部门思想政治工作、检察宣传工作、教育培训工作、推进检务公开。

四、2017年路南区人民检察院预算情况说明

路南检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数为992.26万元,全部非限额补助收入。共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2.26万元,其中基本支出852.26万元,包含人员经费695.9万元,日常公用经费156.36万元。项目支出经费140万元。三公经费预算安排9.1万元,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9.1万元。2016年预算收入为747.65万元,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较2016年增长了244.61万元,其中人员经费增长178.41万元,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增长66.2万元,三公经费与去年相比减少了3.9万元。2017年部门预算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,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。

五、机关运行经费说明

  2017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992.26万元,其中人员经费695.9万元,日常公用经费156.36万元。

 

六、政府采购说明

  2017年我单位安排政府采购业务经费4.5万元,用于车辆保险支出。

部门政府采购预算

151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检察院

单位:万元

政府采购项目来源

采购物品名称

政府采购目录序号

数量  单位

数量

单价

政府采购金额

项目名称

预算资金

总计

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

其他渠道资金

合计

一般公共预算拨款

基金预算拨款

财政专户核拨

其他来源收入

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小计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4.50

4.50

4.50

 

 

 

 

日常公用经费

156.36

车辆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

C050301

 

9

0.50

4.50

4.50

4.50

 

 

 

 


 

七、国有资产信息

  上年末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11230.92万元,本年度暂未计划购置国有资产。

八、三公经费与上年对比说明

2017年我单位“三公经费”安排9.1万元,比2016年“三公经费”减少3.9万元,其中:因公出国(境)费20162017年均为0元;公务接待费2016年、2017年均为0元;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为13万元,2017年为9.1万元,减少了3.9万元。

九、名词解释:

1、一般预算收入: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。

2、基本支出: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,完成日常工作任务,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。

3、项目支出: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,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,而发生的支出。

4、机关运行费:是指为保证行政单位(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)运行,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。主要包括:办公费、印刷费,水费、电费、邮电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、办公物业服务费、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。

十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

 

 

专题一
专题二
专题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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