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南区检察院
“戴党徽、亮身份”工作开展情况
为深化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坚决贯彻落实省、市、区委的安排部署,进一步增强我院全体党员党的意识、党员意识和宗旨意识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,争做“四讲四有”合格党员,我院在全体党员中开展“戴党徽、亮身份”工作,现将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:
一、精心组织、认真安排部署
我院党组高度重视,分别召开党组会、党支部书记会议和全体党员会议,进行认真部署,并制定了《路南区检察院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“戴党徽、亮身份”工作方案》,活动由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孙岩负总责,明确每个党支部书记为该支部活动的具体责任人。严格要求全体党员按照《工作方案》实施,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自觉对照党员标准、发挥联系服务群众作用。
二、结合实际、落实目标任务
各党支部按照《工作方案》中规定的内容,规范佩戴党徽,做到持之以恒,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和工作实际,细化目标任务,根据我院党员数量、岗位情况,设置一定数量的党员示范岗、先锋岗,通过示范岗的设置,激励带动广大党员更好的服务群众,要求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佩戴胸卡,检务公开大厅、控申科、警卫室等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一律佩戴胸卡,显示姓名、职位、职责等信息,主动接受群众监督。
三、多措并举、突出活动重点
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,保证活动效果落到实处,全院各党支部积极行动,对活动的重大意义、内容进行了及时传达,并紧紧围绕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具体目标,突出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的重要性,把握“戴党徽、亮身份”活动的精髓,在全体党员中形成统一认识,同时广泛征求意见,多途径、多形式开展活动。每个党支部书记都要加强督导工作,督促每位党员都能认真完成活动的规定动作,务求活动取得实效,并形成长效机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