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南区检察院
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
“戴党徽、亮身份”工作方案
为深化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进一步增强我院全体党员党的意识、党员意识和宗旨意识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,争做“四讲四有”合格党员,特此在全体党员中开展“戴党徽、亮身份”工作,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:
一、活动目的
此项活动是加强党员主体意识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,也是“两学一做”活动的深入推进,旨在让全体党员做“讲政治、有信念,讲规矩、有纪律,讲道德、有品行,讲奉献、有作为” 的合格党员。各支部要号召全体党员“从我做起、向我看齐、对我监督”,要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加强宣传引导,增强党员的认同感和支持度,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切实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,树立新时期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。
二、活动内容
(一)佩戴党徽。全院所有党员都要统一佩戴党徽,离退休党员可根据实际情况佩戴党员,党徽统一配发。
(二)亮明身份。一是坚持不懈戴党徽。各支部所有在职党员,在日常工作岗位、参加党内活动以及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都要坚持戴党徽,把身份亮出来,展示党员风采,接受群众监督。二是设立党员示范岗、先锋岗。各支部要结合实际,根据党员数量、岗位情况,设置一定数量的党员示范岗、先锋岗,通过示范岗的设置,激励带动广大党员更好的服务群众。三是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佩戴胸卡。我院检务公开大厅、控申科、警卫室等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一律佩戴胸卡,显示姓名、职位、职责等信息,主动接受群众监督。
三、活动要求
(一)加强领导,明确责任。各支部应把“戴党徽、亮身份”活动作为“两学一做” 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,要将该活动与改进党员干部作风相结合,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,切实加强领导,进一步明确责任,确保活动取得实效。
(二)创新载体,活化形式。各支部要针对党员职责特点和需求,大胆探索,创新活动载体,活化活动形式,开展内容丰富,形式多样的树形象、当先锋活动,务求实效。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持久深入开展。要结合实际,充分利用新媒体、简报等宣传阵地,开设专栏,大力营造全员参与的活动氛围。
(三)规范佩戴、持之以恒。“让党员把身份亮出来”,既是对全体党员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,又是对全体党员的一次心灵洗礼。党员佩戴党徽胸牌,是一种提醒、一种鞭策、一种荣耀,更是一种责任。因此,每位党员要自觉维护党徽的尊严,要规范佩戴、长期佩戴。全体党员在工作期间及重要活动中必须佩戴党徽。每位党员要做到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,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,时刻强化自己的责任,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。
(四)注重实效,常抓不懈。各支部要通过开展此次活动,切实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心,把活动的开展与解决学习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,与提升党员形象结合起来,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持久深入开展。
(五)加强监督、确保实效。院党组将不定期对各支部“戴党徽、亮身份”活动进行检查,形成长效机制,把党员佩戴党徽的表现作为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