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。”作为国家根本大法,宪法坚定了广大人民的法治信念;作为中国的万法之源,它的权威值得我们尊重和维护。12月4日是我国第4个国家宪法日,路南区人民检察院的干警来到了群众身边,让宪法知识走进群众生活。
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,为弘扬宪法精神,推动实施“七五”普法规划,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在唐山市抗震纪念碑广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。
活动现场,该院干警定点与流动相结合,通过发放普法书籍、法制宣传册,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,宣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地方性法规。
党组副书记、副检察长张南生同志发放宣传资料
检察干警发放宣传资料
活动期间,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,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,帮助群众增强了法治观念、树立了宪法意识,宣扬了检察机关的职能,展示了检察干警爱民亲民的形象,得到了广大群众高度评价。
该院表示,今后将以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,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”的新目标为统领,谋划和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,加大普法力度,维护宪法权威,严格执法,公正司法,促进全民守法,全面构筑路南社会法治氛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