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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南检说法】不配合防疫检查要承担法律责任!
时间:2022-05-03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 

  

  不配合有关单位的防疫检查,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? 

  抗疫期间,各单位、居民小区等按照防疫要求,对于出入人员严加管理,要求进出人员佩戴口罩、出示健康码、检测体温,多少给市民出行造成不便利。因出入管理而与有关单位、小区安保人员发生冲突的事件时有发生,强行进入或者言语冒犯,甚至肢体冲突。

  佩戴口罩、出示健康码、测体温的要求是当前疫情防控的重要措施,拒不配合有关单位或者公共场所检验健康码、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,强行进入的,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,可能因扰乱单位秩序或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受到治安管理处罚;聚众扰乱单位秩序,造成严重损失的,则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,将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如果辱骂、殴打相关工作人员,则涉嫌违反规定,会受到罚款、行政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;侮辱或殴打他人情节严重的,还可能构成犯罪,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

 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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